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6.7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4.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0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目前,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仍处于推进过程中。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核实,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6.7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4.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02%。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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