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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维电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于近日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保证人: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9,968.1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1,204.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6%;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佳维电子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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