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61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公司在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深入核查,作出说明与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内容进行了修订。现根据相关要求将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文件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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