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 至11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pr@sh-nsi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7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邱慈云 先生
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 先生
财务副总裁:黄燕 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17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 至11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pr@sh-nsi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52589038
邮箱:pr@sh-nsi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俞跃辉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拟减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廖筱云律师、何洋洋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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