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因工作人员疏忽,非累积投票议案部分无议案,但未删除,导致议案序号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3年11月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三楼1号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
至2023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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