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说明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周三)15:00-16:00
● 说明会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4日(周二)16: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公告正文中二维码进行提问。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5日(周三)下午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本次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就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周三)15:00-16: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沈军女士、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刘晓峰先生、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总会计师金晓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嵇绯绯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4日(周二)16: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5日(周三)下午15:00-16:00,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33396637
3、联系邮箱:dongban@opg.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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