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禾”)与彭瑞涛、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ZHANG QUN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2627%的股份,变动后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6.2309%的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1.0318%。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微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
1、微禾与彭瑞涛、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ZHANG QUN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2627%的股份,变动后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6.2309%的股份。
2、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来源,未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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