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23年11月7日下午15:30
3、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4、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306,684,0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96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5,619,2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8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41,064,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58%。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615,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6%;反对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15%;反对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0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24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7%;反对1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7,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109%;反对1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00 关于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337,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2%;反对6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3,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711%;反对6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337,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2%;反对6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3,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711%;反对6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叶坚鑫、杨斯浩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6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授予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在第四个解锁期内,因3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34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4.35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86,03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48,563,082股变更为748,477,048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7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8月8日--2023年2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体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69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过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及其个人提交的承诺,该股票交易系本人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此之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也不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7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严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严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严冰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严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严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严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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