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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9、10、11 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每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提案10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4日9:00至17:00

  2、登记地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31131(信封请注明“瑞纳智能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登记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须在2023年11月24日17时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股东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并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江成全

  联系电话:0551-66850062

  传真:0551-66850031

  电子邮箱:rnzndb@runachina.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1131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29,投票简称为“瑞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                   原因不能参加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位置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相应栏内填上“√”;

  (3)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1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迟万兴、陈民健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上述候选人均不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

  (二)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二)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9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迟万兴先生: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担任合肥平温地暖设备有限公司监事;现担任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迟万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瀚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瀚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长风盈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风盈泰”)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瑞瀚远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长风盈泰持有公司股份4,3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迟万兴先生持有瑞瀚远20.00%的权益,综上,迟万兴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迟万兴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陈民健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曾担任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审查部审查科长、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稽查经理;现担任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事部经理、审计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陈民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民健先生持有瑞瀚远2.00%的权益,持有长风盈泰0.82%的权益,综上,陈民健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陈民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4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1月5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为了保证本次章程修订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的一切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于大永、于华丽、陈朝晖、王兆杰、董君永、张世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候选人简历及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提名禹久泓、田雅雄、王晓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田雅雄、王晓佳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禹久泓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其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候选人简历及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5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8日,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1月5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迟万兴、陈民健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 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候选人简历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并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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