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签名:

  沈肇章________________              张  翼________________

  付  宇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23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2908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7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1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虢晓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因经营业务拓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创业空间服务”,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4日以邮件方式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习晓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8号)核准,德生科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58元,募集资金总额25,271.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85.4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38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16日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GZA10663)。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因统计口径原因,公司将应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信息披露费1,150,943.52元计入了发行费用,现已将该笔费用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至“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从2,110.84万元调增至2,225.93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从21,386.25万元调增至21,501.34万元。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注2:(1) 根据2020年6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7月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 的投资结构调整,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购置现有房产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场地;三个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从 22,676.00 万元调整为45,065.77 万元,首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根据2023年4月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5月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以下变更:① 使用原“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调出募集资金11,053.83万元中的2,273.50万元,用于“数字化就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变更“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名称为“居民服务一卡通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技术改造项目”,并调整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② 变更“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名称为“数字化创新中心及大数据平台技术改造项目”,并调整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③ 调整“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公告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19,223.83万元,尚未使用项目资金3,637.2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1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3,58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20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主营业务相关,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的情形,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方式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预约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9:00-17:00;建议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邮箱地址:stock@e-tecsun.net)。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赵丹敏

  电话:020-29118777

  传真:020-29118600

  电子邮箱:stock@e-tecsun.net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8”,投票简称为“德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

  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德生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8号)核准,德生科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58元,募集资金总额25,271.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85.4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38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16日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GZA10663)。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因统计口径原因,公司将应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信息披露费1,150,943.52元计入了发行费用,现已将该笔费用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至“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从2,110.84万元调增至2,225.93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从21,386.25万元调增至21,501.34万元。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注2:(1)根据2020年6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7月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 的投资结构调整,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购置现有房产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场地;三个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从 22,676.00 万元调整为45,065.77 万元,首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根据2023年4月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5月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以下变更:① 使用原“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调出募集资金11,053.83万元中的2,273.50万元,用于“数字化就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变更“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项目名称为“居民服务一卡通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技术改造项目”,并调整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② 变更“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名称为“数字化创新中心及大数据平台技术改造项目”,并调整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③ 调整“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公告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19,223.83万元,尚未使用项目资金3,637.2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1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3,58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20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主营业务相关,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的情形,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