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11月8日,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9,980股,占公司总股本430,080,840股的比例为0.05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5元/股,最低价为7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76,7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9,980股,占公司总股本430,080,840股的比例为0.05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5元/股,最低价为7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76,7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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