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学军、汪荞青、刘志华、吴安鸣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未满等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形。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梁文昭、李勇、陈晓峰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未满等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形。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该议案。
四、《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文昭、李勇、吴安鸣
2023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3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马学军先生、汪荞青女士、刘志华女士、吴安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马学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汪荞青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刘志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吴安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文昭先生、李勇先生、陈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梁文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梁文昭先生、李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晓峰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梁文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李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陈晓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马学军,汪荞青,刘志华,吴安鸣、梁文昭、李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马学军、刘志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4点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30日
至2023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 2023 年11月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11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聘任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 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
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184
邮箱地址:ir@breo.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876,454股,不参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为61,640,000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876,454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60,763,546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4,305,41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85,945,419股。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88793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3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蔡金发、周亚萍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确定了公司第六届监事薪酬方案。
关联监事蔡金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67,205.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14.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49,673.10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调整,具体如下: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情况
(三)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原因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由于公司渠道策略的调整,公司营销网络建设的进度有所放缓;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同时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实施规划,研发办公场地扩大,拟增加办公楼租赁装修费投入;为响应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坚持现有精品战略,布局前沿和基础研究,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服务能力和竞争优势,拟增加研发课题项目投入,进而对软硬件购置项目进行调整。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88793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3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周三)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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