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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及准许公司 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3-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10月26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或“公司”)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3)湘03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牌食品”或“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1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3、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6号《决定书》,湘潭中院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3年7月7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称2023年7月7日,龙牌食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湘潭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因申请人认为公司具备预重整的条件,一并向湘潭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申(预)10-2号《决定书》及(2023)湘03破申(预)10-3号《决定书》,湘潭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司的预重整工作获得了政府、步步高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等各方的大力支持,预重整期间,公司经营逐渐恢复、金融债权债务关系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23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1号及(2023)湘03破16-6号《决定书》,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1、《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26日,湘潭中院作出(2023)湘03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龙牌食品对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步步高股份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商城路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西南门

  联系人:张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15200376701、15207323951

  二、准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向湘潭中院提交关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6号《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湘潭中院决定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三、信息披露责任人

  鉴于湘潭中院已经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信息披露责任人仍为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师茜

  联系电话:0731-52322517、0731-88820602

  传真:0731-88820602

  邮箱:bbgshiqian@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的股票已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2、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3)湘03破16-1号《决定书》;

  2、(2023)湘03破16-6号《决定书》。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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