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大厦40楼润本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贵钦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伟斌先生出席了本次;其他高管了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和议案2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现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和议案2已对中小股东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 周其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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