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山晶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于近日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税务局认定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要求。
财政部、税务局于2023年9月3日发布了《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加计抵减政策,公司加计抵减2023年1-10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31.50万元,对2023年净利润影响111.77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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