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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2涉及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提案5、6、7分别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并采用等额选举。议案5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议案6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7应选非职工监事2人。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同时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1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七)会议联系人:傅孙明  陈春金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八)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78”,投票简称为 “闽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说明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有2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4日在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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