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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5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11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023年11月8日):

  

  二、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2023年11月8日):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注2:回购专用账户的特别说明:2023年11月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73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占无限售流通股份总数比例为0.45%,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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