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刚刚结束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11月10日,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法治协同与金融治理”分论坛上,来自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当前各自金融监管领域的法治建设情况,并对完善金融法治建设提出建议。与会人士认为,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全面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密切合作,联动履职,共同构建金融安全网。
加快弥补法律空白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晓洪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批重大立法项目加快推进,基础性综合性制度相继出台,金融立法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时效性明显增强,改革创新和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不断加大,立法机制持续优化,逐步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富活力、有特色的金融法治体系。
具体来看,首先,高效推动《金融稳定法》出台,健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的法律框架。2022年12月份,《金融稳定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预料在中央金融工作会后将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其次,补齐金融基础法律制度短板,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助力行业改革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再次,厘清央地监管职责分工,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效能。积极推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制定,理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责分工,明确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改革开放,拓展法律域外适用,完善金融新兴领域立法;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加强司法协同,营造良好金融司法环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部副主任李翰阳表示,金融管理部门紧紧围绕行业监管和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金融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多积极显著的成效。金融法治的体系日益健全,依法监管能力得到了持续的提升,并在持续探索和完善监管体系和监管框架。
“近年来,国内外的经济环境也发生了比较深刻的变化,我国金融发展进入了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李翰阳表示,面对当前挑战,要不断完善金融法治建设,在法治道路上加强金融监管能力,提升金融治理水平。
首先,加强金融法治工作的统筹,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强金融领域的立法顶层设计,统筹立法规划,提升金融立法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特别是要加强对于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立法工作协调。其次,需要加快弥补法律空白。再次,呼吁增加对金融监管部门的法律授权。希望坚持穿透原则,将金融机构的股东和实控人等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明确股东在遵守关联交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界定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股东违法情形的法律责任的全覆盖。最后,进一步全面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密切合作,一起构建金融安全网。
开展银行外汇展业改革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史丙栋表示,近年来,国家外汇局顺应高水平开放的需要,在推进便利化改革的同时,不断完善真实性管理的内涵和方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明显的成效,当然也遇到一些难题。市场主体实际感受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一方面是因为银行一线风险防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国家外汇局持续推动便利化政策,有的银行执行效果有限。
史丙栋表示,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借鉴国际反洗钱的理念和规则,结合中国的实际,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引入到外汇管理体制,开展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
“这两天我们的展业办法就会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断健全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全面加强外汇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现既要放得开,又能管得住的目标,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史丙栋表示,外汇展业改革要求银行总行自上而下推动建立全流程外汇展业框架,补事前尽职调查和分类评估,事后风险监测和报告的短板,通过强化事前、事后的管理,打破事中逐笔审查单据的局限性,优化真实性审核的内涵。
10月23日,北交所正式启动了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审核业务。北交所副总经理王丽表示,根据证监会的统筹部署,北交所信用债的发行承销、上市交易等业务预计将会在年内分步推出,后续北交所还将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思路,逐步推出公开发行可转债,并做好公募REITs、资产证券化等产品的储备,不断完善债券市场相关功能和产品,夯实股、债、基、衍等全要素全品类的交易所建设基础。
王丽表示,债券市场法治建设需要久久为功,一是要推动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相匹配的债券法规体系。二是推动构建与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债券市场格局。三是推动构建与强监管、防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债券监管体制。要加强司法部门、监管部门和自律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切实防范杠杆过度,从严打击欺诈造假等市场毒瘤。其中,重点强调两个方面:要进一步探索细化中介机构的履职尽责标准;要形成债券市场打假防假的监管合力。
论坛现场,还举办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金融街服务局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金融治理协同的生动实践,对中国金融法治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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