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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推选宁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宁宇女士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宁宇女士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宁宇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以下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全文。

  3.1审议并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2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3审议并通过《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4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5审议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6审议并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制度3.1至3.3项内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其中,3.1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贠振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贠振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根据考察,提名杜连杰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1.00至提案5.0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提案6.00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其中,提案1.00和2.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因公司补选一名独立董事、一名监事,故公司本次提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闯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传真号码:010-69443137

  电子邮箱:sxnygf000860@163.com

  6.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受托人(可以/不得)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60”,投票简称为“顺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鲁桂华先生考虑其工作精力及实际情况,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鲁桂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鲁桂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鲁桂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鲁桂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鲁桂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

  鲁桂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鲁桂华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推选宁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宁宇女士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宁宇女士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宁宇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

  宁宇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CPA非执业会员)。2004年5月至今,宁宇女士就职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会计学、审计学和税法等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截至目前,宁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宁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贠振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贠振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担任公司下属分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经理、小店畜禽良种场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贠振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贠振德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贠振德先生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贠振德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贠振德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其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贠振德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杜连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杜连杰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

  杜连杰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参加工作,最近五年,曾任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党委组织部部长、总部工会主席,北京顺鑫天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杜连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上述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杜连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10日,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因新增及修订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公司章程中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根据调整后的序号进行变更。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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