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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3-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1月14日15:30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2)。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怡”)提交的《关于增加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上海康怡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7)

  现将具体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5:30开始。

  5、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1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6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议案2、3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披露情况:上述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7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在2023年7月4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单独计票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函信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6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4、于2023年11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7、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函信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13日16:3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

  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6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楷、杨斌

  电话:0599-2827451

  传真:0599-2827567

  E-mail:lkshdm@pclifecome.com

  2、会期预计下午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关于增加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康生化股份有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3年11月9日15:00时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1月13日16:3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68

  2、投票简称:“绿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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