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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11月10日,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6,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成交最高价为126.2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24.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8,361,903.0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 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8.7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0)。

  二、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3年11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首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66,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成交最高价为126.2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24.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61,903.0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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