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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

  2、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曙东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353,736,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83%。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1人,代表公司股份263,659,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16%。

  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8人,代表公司股份617,396,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199%,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54人,代表公司股份49,100,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夏曙东先生、吴司韵女士、尹建平先生、陈铨先生、张鹏国先生、夏曙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夏曙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93,899,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597,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58%。

  此议案获得通过,夏曙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吴司韵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732,021,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53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756,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4%。

  此议案获得通过,吴司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尹建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94,058,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756,1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4%。

  此议案获得通过,尹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陈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94,05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756,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4%。

  此议案获得通过,陈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张鹏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94,058,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756,1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4%。

  此议案获得通过,张鹏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夏曙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94,05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756,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4%。

  此议案获得通过,夏曙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史薇女士、慕丽娜女士、王新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当选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史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617,065,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7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5%。

  此议案获得通过,史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慕丽娜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617,065,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769,4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5%。

  此议案获得通过,慕丽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王新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617,065,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7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5%。

  此议案获得通过,王新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孙大勇先生、孙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华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孙大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617,334,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9,038,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9%。

  此议案获得通过,孙大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孙霖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616,909,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613,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88%。

  此议案获得通过,孙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617,248,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票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8,952,1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6%;反对票14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祝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吴司韵、尹建平、张鹏国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6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夏曙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 战略委员会:夏曙东、张鹏国、夏曙锋,其中夏曙东为主任委员;

  (2) 提名委员会:史薇、夏曙东、王新英,其中史薇为主任委员;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慕丽娜、夏曙东、王新英,其中慕丽娜为主任委员;

  (4) 审计委员会:王新英、史薇、慕丽娜,其中王新英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详见2023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夏曙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鹏国先生、毛晓光先生、韩婧女士、张丽娟女士、史广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丽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史广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院千方大厦

  联系电话:010-50821818

  传    真:010-50822000

  电子信箱:securities@ctfo.com

  邮政编号:10008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康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康提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

  联系电话:010-50821818

  传    真:010-50822000

  电子信箱:securities@ctfo.com

  邮政编号:100085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广运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授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在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的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

  (2)决定并处理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的相关银行业务。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三:其他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夏曙东先生,1972年10月生,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于2000年创立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理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获博士学位。2008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7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至2020年9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4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202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曙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692,806股,通过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9,275,57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8,968,382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20.82%,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与公司董事夏曙锋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夏曙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鹏国先生,1971年8月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就职于中国航空计算技术研究所(中航631所)、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先后在研发、测试、产品、销售、管理等多个岗位历练过。华三期间历任多个省份及片区主管,先后任职山东办主任、北京办主任、华北片区总监、市场部副总裁、公司副总裁兼多媒体产品线总裁、公司副总裁兼存储及多媒体事业部总裁等重要职务。2011年11月30日,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至今任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84,511股。张鹏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毛晓光先生,1973年1月生,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电子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96年至2014年在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至2017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晓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毛晓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韩婧女士,1980年4月生,本科。曾先后就职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燕莎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历任会计、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在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2008年5月至2014年6月在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品牌战略部总监、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经理等职;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历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经理、市场开发中心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600股。韩婧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丽娟女士,1979年1月生,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张丽娟女士曾先后就职于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项目经理、事业部主管会计。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在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0年11月至2014年6月在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2014年7月至2020年9月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2018年9月至今任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丽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0,100股。张丽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史广建先生:1983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2010年至2012年任职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市场部;2012年至2020年任职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至2023年2月任职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加入本公司,2023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广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史广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其他人员简历

  康提女士,1984年2月出生,本科,中级经济师。曾任职于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康提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康提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广运先生,1970年1月出生,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胜利油田第五十五中学教师、北京安必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9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内控部总监。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在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审计内控部总监和法务部总监、综合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内审负责人。曹广运先生拥有财务、审计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曹广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17: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选举孙大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孙大勇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孙大勇先生简历

  孙大勇先生,1976年1月生,本科。1998年在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财务部工作;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在中联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2006年8月至2010年2月在中视电视购物有限公司任企划部副总监等职;2010年11月至2014年6月在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企业发展部经理、行政总监、总裁办公室主任等职。2014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历任行政总监、企业发展部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等职,现任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大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600股。孙大勇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除上述情况外,孙大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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