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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121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本次权益分派新增股份总数为69,765,747股,本次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为224,811,240股。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转增0.45股

  ● 相关日期

  

  一、 通过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3年9月18日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5股。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如在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2) 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55,045,49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5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55,034,993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由于本次差异化转增股本,上述公式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和送红股。因此,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为0.45,现金红利为 0。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55,034,993×0.45)÷155,045,493≈0.44997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0.44997)

  三、 相关日期

  

  四、 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来源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224,811,240股摊薄计算的2023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2.3244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问题,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0-82255898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122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智能装备提供担保总额0.08亿元,担保余额为4.42亿元;已为松瓷机电提供担保总额为3.20亿元,担保余额为1.80亿元;已为旭睿科技提供担保总额为1.53亿元,担保余额为3.47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智能装备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保证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大于公司所持有股权比例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旭睿科技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大于公司所持有股权比例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锡山支行、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兴业银行无锡分行、交通银行朝阳支行已为松瓷机电提供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3.20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兴业银行无锡分行、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宁波银行新区支行、中国银行无锡梅村支行已为旭睿科技提供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1.53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已为智能装备提供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0.08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协议均已签署完毕。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告。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葛志勇先生系智能装备、旭睿科技法人代表;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系松瓷机电法人代表,且在过去12个月内担任松瓷机电股东无锡松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各项担保合计4.81亿元

  3、担保内容:银行借款、敞口授信、银行保函

  4、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为公司为支持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以及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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