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定点通知书概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武汉四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汽车电子”)于近日收到1家国内知名新能源主机厂(根据与上述客户签署的保密协议,不能披露客户的具体名称)1个项目定点通知书,确认四方汽车电子为其供应车规级CO2传感器产品,根据上述客户预测,上述1个项目定点包括4个车型平台,预计生命周期均为5年,总金额约为4.20亿元(含税)。
二、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车载传感器业务主要包括汽车舒适系统传感器、车内空气改善装置、安全系统传感器及高温气体传感器,汽车舒适系统传感器主要包括车规级CO2传感器总成、车规级PM2.5传感器总成、AQS空气质量传感器总成、温湿度传感器总成等;车内空气改善装置主要包括负离子、香氛发生器等;安全系统传感器主要包括制冷剂泄漏监测传感器、动力电池热失控监测传感器等;高温气体传感器主要包括发动机用氧气传感器、发动机用氮氧传感器。公司不断增加的项目定点体现了客户对公司研发能力、供应链能力及产品质量的认可,如后续订单陆续顺利转化,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订单的具体情况而定。
2、公司车载产品线从汽车舒适系统、车内空气改善装置延伸到安全系统、节能净化领域。公司于2017年已通过IATF16949:2016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主机厂一级供应商资格,公司服务经验和客户资源的积累、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均有利于支撑公司车内空气改善装置、安全系统传感器业务的拓展。
三、 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定点通知书不构成实质性订单,产品的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以客户的后续正式供货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主机厂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公司最终供货量视客户具体订单情况确定,因此公司供货量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项目定点所需的传感器数量是客户基于项目生命周期、预计用量预测的数据,仅作为阶段性说明提供投资者参考,未经审计且不能以此推算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尽管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订单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开发不成功、供货质量不达标等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变更、中止或终止等情况;另外,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订单要求,积极做好产品的研发、生产及交付工作,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减少上述市场波动可能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说明
本公告属于公司自愿性披露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明确了关于项目定点通知书的自愿信息披露标准;根据该标准,公司对单个项目定点通知书预计销售金额超过5,000万元时,将在收到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等类似文件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跟进并持续披露该项目后续重要进展,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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