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3-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1月1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全体董事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受到行政处罚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人,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25万股;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总人数为36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101.25万股。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登记有限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股本由88,446万元变更为86,344.75万元。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与管理办法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规定。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洪秀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李臻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邓青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陈叶秋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和李臻先生(独立董事,委员)。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3-10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背景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受到行政处罚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人,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25万股;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总人数为36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101.25万股。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登记有限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股本由88,446万元变更为86,344.75万元。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与管理办法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规定。
据此,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同步修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及独立董事的相关条款。
二、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和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3-10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背景
2023年8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与《管理办法》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和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3-10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和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3-10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洪秀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李臻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邓青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陈叶秋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和李臻先生(独立董事,委员)。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3-11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4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高邮新能源基地。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披露情况
议案1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议案3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议案4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该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议案4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高邮新能源基地前台。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应在2023年11月28日17:00前到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检 联系电话:010-83050986
传真:010-83050986 邮政编码:100070
邮箱地址:qinjian049@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 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6
2.投票简称:云网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上午9:15(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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