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布的《中银泰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中银泰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610,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5日(含该日)为开放运作期。现因本基金的运作需要,根据《中银泰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泰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延长本基金本次开放运作期至2023年11月29日(含该日)。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9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2023年11月30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运作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2、除本次开放运作期时间变化外,其他具体事项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的《中银泰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延长开放运作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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