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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3-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裁定驳回起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贷款本金28,5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罚息及复利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笔贷款有相应抵押物且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该笔贷款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了充足的贷款损失准备,预计该诉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2月20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程璇、林荣滨、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具体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本案作出(2023)闽01民初3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应依法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先行处理。裁定如下:

  驳回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起诉。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预缴的案件受理费1,557,733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充足的贷款损失准备,不会对本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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