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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江宇先生主持会议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4,611,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48.43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3,180,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48.281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3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0.1525%。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991,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6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6788%;反对6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3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103,284,163股回避;同意350,703,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4%;反对6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0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4133%;反对6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58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995,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4%;反对6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9373%;反对6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06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995,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4%;反对6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9373%;反对6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06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5.1选举江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3,82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3,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213%;

  5.2选举陈水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4,023,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43,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8936%;

  5.3选举黄长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3,82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3,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213%;

  5.4选举黄印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3,82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3,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213%;

  5.5选举程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3,82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3,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217%;

  5.6选举徐泽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3,82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3,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217%;

  江宇先生、陈水生先生、黄长远先生、黄印电先生、程丰先生和徐泽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6.1选举曾繁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3,82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3,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213%;

  6.2选举涂书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3,8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3,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214%;

  6.3选举李肇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3,8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3,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214%;

  曾繁英女士、涂书田先生和李肇兴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7.1选举吴新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53,8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3,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21%;

  7.2选举周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53,82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3,0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9216%;

  吴新胜先生、周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重祥、刘庆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4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有关公告。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3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七)会议联系人:杜长青  陈春金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八)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78”,投票简称为 “闽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日在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4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在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以微信及短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江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江宇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水生和黄印电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江宇、陈水生、黄长远、黄印电和程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并由江宇任主任委员;

  2、曾繁英、涂书田、陈水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由曾繁英任主任委员;

  3、李肇兴、曾繁英、徐泽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由李肇兴任主任委员;

  4、涂书田、李肇兴、黄长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由涂书田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的资格。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长远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印电、王育生、黄文乐、黄文喜和杜长青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长青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杜长青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95-86279713

  传真:0595-86279731

  邮箱:charliedu@foxmail.com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南洪路24号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赵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秋发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春金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长工作细则》为新增制度,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简历

  1、江宇先生,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1年9月至2003年10月在江西省婺源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03年10月至2006年4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江湾镇政府干部任纪委副书记;2006年4月至2010年5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森林公园管理局任副主任、副局长;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在江西省婺源县中云镇任党委副书记;2011年5月至2014年8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沱川乡任党委副书记、乡长;2014年8月至2016年9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沱川乡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在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政府任副县长;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在江西省上饶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在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江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江宇先生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的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江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江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陈水生先生,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92年8月至1993年6月在江西省上饶县旭日镇政府下派石英晶体厂工作;1993年6月至1993年12月在江西省上饶县供电局工作;1993年12月至1998年10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劳动人事局办公室任主任;1998年10月至2003年5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任科长;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委办公室任副主任;2004年2月至2011年5月在江西上饶枫岭头镇政府任副书记、副镇长、镇长;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在江西上饶郑坊镇政府任党委书记;2013年5月至2019年11月在江西上饶清水乡政府任党委书记;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在上饶市城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期间: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兼任董事);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市赣饶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期间: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在江西上饶海港物流有限公司兼任董事长、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和上饶市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兼任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闽发铝业公司副董事长。

  陈水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黄长远先生,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至1996年在南安经商;1996年至2002年担任福建省南安市闽发铝厂副厂长;2002年至2007年12月担任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

  主要成果及曾获荣誉包括:2012年被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海西创业英才”;2014年被评为全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劳动模范;2018年被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评为“福建省优秀企业家”; 2019年获得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为“有色金属标准化20年突出贡献奖”;GB/T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ISO28340:2013《阳极氧化复合膜》主要起草人;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第五、六、七、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黄长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是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之妹夫,是现任董事黄印电(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8%)的姐夫,与公司副总经理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4.25%)和黄文喜为姑侄关系,与监事周剑为连襟关系。除此之外,黄长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黄印电先生,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1988年至1992年在南安经商。1993年至2002年担任福建省南安市闽发铝厂副厂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

  黄印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与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4.25%)和黄文喜为叔侄关系,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黄长远(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为黄印电之姐夫,监事周剑为黄印电之姐夫。除此之外,黄印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程丰先生,男,1984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11月至2010年10月于中国人寿工作;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于上饶市横峰县行政投诉中心任职;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于上饶市横峰县兴安街道办事处任副主任;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于上饶市横峰县任团委书记;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监察室主任;2016年12至2017年5月于上饶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于上饶市上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支部书记、董事长;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于上饶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支部委员会任委员、书记,党政办主任;2016年3月至今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11月至今任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至今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程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程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徐泽波先生,男,1983 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9月于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职;2008年9月至2014年1月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于江西上饶海港物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于上饶市港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上饶市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上饶市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0月至今任上饶市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徐泽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在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上饶市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徐泽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徐泽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涂书田先生,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硕士生导师,现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历任江西省第九届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常委;江西省法律顾问团成员;中国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诉讼法、民商法领域有较高造诣和丰富经验。历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涂书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李肇兴先生,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台湾,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第32届台湾杰出职业经理人、第20届台湾中部杰出职业经理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台湾樱花股份有限公司幕僚长兼董秘,樱花中国有限公司(樱花子公司)监事,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2023年9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金融专业副教授。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肇兴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9、曾繁英女士,女,1969 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6年获泉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曾任华侨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侨大学教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繁英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0、王育生先生,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一级职业经理人、高级工程师。1993年5月至2003年3月担任公司挤压车间主任;2003年4月至2008年1月担任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2008年2月至2012年2月担任公司美林生产制造厂厂长;2012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公司东田生产制造厂厂长;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育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1、吴赵晶先生,男,198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7月-2006年12月于景航锻铸责任有限公司任人事专员,2007年1月-2009年3月于宁波友谊铜业有限公司任总经办主任,2009年4月-2016年4月于上饶市天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审计部经理,2016年4月-2017年3月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师,2017年3月-2020年6月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审计法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赵晶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2、黄文乐先生,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今担任福建省宏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福建柳湖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2月-2020年6月,任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文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为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之子,与公司副总经理黄文喜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黄长远(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7%)为姑侄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黄印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8%)为叔侄关系,与公司现任监事周剑为姑侄关系。除此之外,黄文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3、黄文喜先生,男,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9月-2014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今任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福建省闽发智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文喜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之子,与公司副总经理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4.25%)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黄长远(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7%)为姑侄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黄印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8%)为叔侄关系,与公司现任监事周剑为姑侄关系。除此之外,黄文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4、杜长青先生,男,198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7月-2013年7月上海巨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2013年8月-2015年2月于上海博联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3月-2016年6月于江西春华集团任董事长助理,2016年7月-2017年5月于银康(上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6月-8月于上海滴水成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尔资本)任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8月-2020年6月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部经理助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杜长青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5、江秋发先生,男,1964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9月-1999年8月于福建省汽车改装厂任财务科长,1999年8月-2010年8月于福建晋江凤竹集体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0年8月-2011年12月于晋江三力机车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1年12月-2014年4月于福建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4年4月-2015年5月于福建辉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8月-2020年6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江秋发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6、陈春金女士,女,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7月-2014年4月在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工作,2015年10月起从事证券管理工作,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春金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4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会议通知以微信及短信的方式于2023年11月10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与会监事共同推举吴新胜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吴新胜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 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吴新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简历

  吴新胜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2002年11月在休宁县五城中心粮站任会计经理;2002年11月至2008年1月在天海集团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在世纪华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房产版块财务总监;2010年6月至2020年1月在中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2月至2022年12月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3年1月至今在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新胜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新胜先生担任财务总监的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吴新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吴新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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