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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海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陶青福先生出席;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2、按照规定,议案2、3采取了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阮翰林    吴佳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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