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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ST同达    公告编码: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的股权。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主要工作

  就本次重组事项,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8日、2023年10月10日和2023年11月10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暨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 -02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23 -032)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23 -033),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服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方案论证、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交易过程中,虽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目前本次交易进程滞后,难以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且后续工作进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交易。

  2023 年 11 月15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交易终止协议,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双方均不存在违约行为,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1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交易终止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自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9月8日)至公司披露本公告之日。

  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如有)。

  六、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上市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 的结果,不存在潜在纠纷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或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而退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ST同达      公告编码:临2023-036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2023年11月15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2023年11月15日,公司通讯方式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和十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本次交易过程中,虽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目前本次交易进程滞后,难以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且后续工作进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交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23-035。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2023年11月13日、11月14日、11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15日,公司通讯方式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和十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本次交易过程中,虽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目前本次交易进程滞后,难以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且后续工作进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交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23-035。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函证确认,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如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或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而退市。

  2、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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