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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1.6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2-100)。

  截至2023年11月1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2022年11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内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5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8日、2023年8月3日、2023年9月5日、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2023-001、2023-007、2023-011、2023-016、2023-032、2023-037、2023-053、2023-059、2023-067、2023-074、2023-077、2023-07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2023年11月14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0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最高成交价为24.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5,182,692.9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9,518.27  万元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9,00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8,000.00万元;最高成交价为24.95元/股,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31.5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未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三、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面临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特定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要求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1月28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5,357,972股。回购期间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339,49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个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006,700股,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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