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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6

  

  公司股东刘垒先生、孙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股东刘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7,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计划在2023年6月5日-2023年12月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公司股东孙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2,0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计划于2023年6月5日-2023年12月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近日,公司收到刘垒先生、孙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及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的股份。

  3、 减持价格区间:刘垒先生:32.85元/股—33.00元/股;孙英女士:32.75元/股—33.61元/股。

  4、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72,996,000股变更为172,896,000股,上表中刘垒先生和孙英女士减少的部分股份系名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刘垒先生回购注销12,000股,孙英女士回购注销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刘垒先生和孙英女士减持前持股比例均按当时总股本172,996,000股计算,减持后持股比例均按当前总股本172,896,000股计算。

  5、 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垒先生、孙英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刘垒先生、孙英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备查文件

  1、刘垒先生、孙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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