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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犁苏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丰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股东伊犁苏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645,730股,道丰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6,270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收到伊犁苏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道丰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伊犁苏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道丰投资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30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201%。本次权益变动后,伊犁苏新持有公司5,51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024%;道丰投资持有公司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73%,二者合计持有公司5,5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具体情况如下: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伊犁苏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道丰投资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迈信林

  股票代码  : 688685

  信息披露义务人: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滨河南路C-1-3号106室

  通讯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30号华泰证券广场3号楼9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公司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凤凰井路85号1幢412室

  通讯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30号华泰证券广场3号楼9层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迈信林”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迈信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2)主要负责人情况

  

  (3)伊犁苏新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2、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1)基本情况

  

  (2)主要负责人情况

  

  (3)伊犁苏新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道丰投资系为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伊犁苏新的管理人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跟投制度要求,由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出资设立的员工跟投平台。道丰投资和伊犁苏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伊犁苏新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伊犁苏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645,730股,道丰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6,27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伊犁苏新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560,700股,道丰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0股,上述减持计划将于2024年1月25日时间届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伊犁苏新持有公司7,8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225%;伊犁苏新一致行动人道丰投资持有公司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73%,二者合计持有公司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198%。本次权益变动后,伊犁苏新持有公司5,51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024%;道丰投资持有公司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73%,二者合计持有迈信林5,5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迈信林的股份总数共计2,306,700股,减持交易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见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重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伊犁苏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道丰投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任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樊欣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贾红刚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樊欣

  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贾红刚

  日期: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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