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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0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马学军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3.14%股份的股东马学军,在2023年11月1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3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马学军先生提交的《关于在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1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0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5-7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议案4由公司直接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马学军先生于2023年11月16日提交的临时提案函中提出,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聘任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23年11月1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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