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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丰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第3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3年11月2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需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 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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