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1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童建国先生计划自2023年5月4日起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3年10月9日-2023年11月16日,童建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22,700股。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1月16日,童建国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88,680股(其中权益分派前增持1,422,200股,转增568,880股,权益分派后增持2,397,6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6%,累计增持金额约为11,725.77万元,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的区间下限。
● 历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童建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88,283股(含权益分派转增股份),累计增持金额约为15,539.17万元,前述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建国先生通过两轮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1,276,963股,累计增持金额约为27,264.94万元。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童建国先生。
(二) 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童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016,783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5.90%,童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童利民、童嘉成、童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7,903,783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4.84%。
1公司已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童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按调整后列示。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童建国先生计划自2023年5月4日起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3年10月9日-2023年11月16日,童建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22,700股。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0月18日,童建国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88,680股(其中权益分派前增持1,422,200股,转增568,880股,权益分派后增持2,397,6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6%,累计增持金额约为11,725.77万元,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的区间下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405,46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7.04%,童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童利民、童嘉成、童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2,292,46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5.98%。
四、 历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童建国先生计划自2022年7月11日起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童建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88,283股(含权益分派转增股份),累计增持金额约为15,539.17万元,前述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建国先生通过两轮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1,276,963股,累计增持金额约为27,264.94万元。
五、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童建国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童建国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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