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等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园能源转让深瑞光学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能源”)参股江苏深瑞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瑞光学”),认缴深瑞光学注册资本700万元,持股占比35%,已实缴注册资本175万元。深瑞光学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50万元,主要业务是电子元器件等制造及销售,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深瑞光学总资产为309.68万元,净资产为-35.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4.12万元,净利润为-336万元。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深瑞光学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的全部权益价值为468.74万元。
长园能源参考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人民币175万元的对价向深瑞光学股东南京光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持有深瑞光学32%股权)转让持有的深瑞光学35%股权,转让完成后,长园能源不再持有深瑞光学股权,不再负有缴纳剩余出资的义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期间损益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公司为被告,盈余分配纠纷案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南京为原告
● 涉案的金额: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金额3,215.55万元,盈余分配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包括8,835.40万元及利息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就196名投资者所提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比照同类已结案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计提预计负债。新增盈余分配纠纷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新增诉讼基本情况
(一)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中级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196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现将案件情况披露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196名投资者
被告: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5起诉讼(合计诉讼金额为73.21万元)中被告为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96名投资者的损失合计3,215.55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等费用。
3、事实与理由
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原告作为投资者,因公司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失,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申请中级法院判令公司承担其损失。
(二)长园南京诉长园电子、沃尔核材盈余分配纠纷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南京)智能电网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长园南京”)向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法院(简称“坪山法院”)对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园电子”)及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沃尔核材”)提起民事诉讼,并于近期收到坪山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件。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长园(南京)智能电网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一: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公司盈余利润分配款人民币88,353,977.16元及利息;
(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到期不能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事实与理由
长园南京持有长园电子25%的股权,沃尔核材自2018年6月7日成为长园电子的股东,目前持有长园电子75%的股权,为长园电子的控股股东,目前长园电子由沃尔核材控制及经营管理。长园电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长园南京认为长园电子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园电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盈余利润的分配,提出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6310号]对长园电子盈余利润进行部分分配的诉求。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就196名投资者所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比照同类已结案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计提预计负债。新增盈余分配纠纷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4日
至2023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8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日期为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0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园科技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长园(珠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前述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已实际为前述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335,045.66万元。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担保对象长园科技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融资申请及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前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使用授信时,公司提供长园深瑞10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并由长园深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园深瑞使用授信额度时,由公司提供保证责任担保并提供长园深瑞名下的土地及建筑物(位于深圳南山区)作为抵押担保。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力”)、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提供保证责任担保,以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珠海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创新”)名下位于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八路5号的土地及建筑物为珠海运泰利的授信申请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下属合伙企业长园(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园一期”)、长园(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二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园二期”)持有的中材锂膜有限公司不超过17,463.4万股的股权(股权占比4.18%)为公司及前述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质押担保。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1.7%)未提供担保。
3、公司向珠海横琴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投”)申请新增2亿元保理额度,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参照市场行情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新增额度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珠海运泰利、长园电力、长园创新、长园科技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供应链”)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开展应收及应付账款保理业务。子公司在开展上述保理业务时,公司对于子公司所涉及的全部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向横琴金投申请保理额度6亿元。公司将以公司下属子公司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珠海格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金新能源”)的全部股权对前期申请保理额度及本次新增额度合计8亿元额度内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1.7%)未提供担保。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长园深瑞
1、名称: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科技北一路13号
3、法定代表人:孙美扬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4-06-30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自动化保护控制系统及设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实验设备、输配电及控制系统及设备、信息及通信系统及设备、电气机械及电力电子设备、电力监测及运检监控系统及设备等。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力自动化保护控制设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实验设备、输配电控制设备、信息及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及电力电子设备、电力监测及运检监控设备、电源设备、时间同步设备、网络安全监测设备、机器人、交换机、仪器仪表的生产等。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长园深瑞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二)珠海运泰利
1、名称: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内B型厂房
3、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4、注册资本:34,61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09-18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通用设备修理;五金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专用仪器制造;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珠海运泰利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三)长园电力
1、名称: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第二期金峰北路89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姚泽
4、注册资本:33,005万元
5、成立日期:2006-09-15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环境保护监测;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长园电力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长园电力2023年9月30日的数据为合并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深瑞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后的财务数据)
(四)长园创新
1、名称:长园(珠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珠海达明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八路5号4栋
3、法定代表人:姚泽
4、注册资本:2,100.328万元
5、成立日期:2014-12-26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
7、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五)长园供应链
1、名称:长园科技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高新中一道2号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3、法定代表人:姚泽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1-08-12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等。
7、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六)长园共创
1、名称: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三期科技六路11号A栋
3、法定代表人:王贺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3-06-01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等。许可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电气安装服务。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98.30%股权,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市汇智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股权,自然人伍保兴持有其0.7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三、质押物/抵押物情况
(一)质押物情况
1、长园深瑞基本情况详见前述“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长园深瑞100%股权目前处于质押状态,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公司下属合伙企业长园一期、长园二期直接持有中材锂膜有限公司8.52%股权。本次质押的中材锂膜股权以公司所持长园一期、长园二期合伙份额对应的中材锂膜股权为限,公司提供长园一期、长园二期所持中材锂膜不超过17,463.4万股的股权为所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资产目前处于质押状态,质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公司下属子公司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认缴格金新能源注册资本2.4亿元,持股占比24%。前述股权目前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以上质押物目前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抵押物情况
1、长园深瑞名下的土地及建筑物(位于深圳南山区)
该土地及建筑物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目前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长园创新名下位于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八路5号的土地及建筑物
该土地及建筑物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土地及建筑物目前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长园深瑞等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质押物/抵押物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担保对象中长园共创为非全资子公司,长园共创其他股东分别是长园共创员工持股平台及自然人持股,持股比例1.7%,未提供担保。公司能对前述担保对象保持良好控制,可以及时掌握资信状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488,779.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8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5.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5,000.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0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5.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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