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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股份方案内容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及2023年6月1日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拟使用3,000万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2023年5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00.000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购买的最高价为28.90元/股,最低价为17.9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192.0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5月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00.0000万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并注销未转让股份。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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