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质押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以持有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12%的股权为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并购借款合同》(也称“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主合同的债权种类为并购贷款,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叁亿元整,该笔借款专项用于支付或置换公司收购均胜群英12%股权的交易价款。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目前,相关质押登记已完成,公司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甬市监)股权质设字[2023]第0372号】。具体情况如下: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21299346
出质股权数额:11,912.4(万元/万股)
出质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质人证件号码:9144200071482954XH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质权人证件号码:91442000669819579W
本次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是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不会对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备查文件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2、《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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