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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52

  

  声明人董会莲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董会莲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5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2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1.00-3.00审议时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3年11月28日 16: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ebmaster@pianor.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柯倩

  电话:0760-23633926

  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传真:0760-23631826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3;投票简称:皮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

  1、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选举马礼斌先生、胡展坤先生、李文轩先生、麦广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选举童娜琼女士、许柏鸣先生、董会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马礼斌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MBA毕业。马礼斌先生为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皮阿诺前身)主要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子公司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子公司中山盛和德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兼任中山市新地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天诺实业投资(中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中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礼斌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1,553,7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36%),系公司副总经理马瑜霖女士之兄、公司董事胡展坤先生之姐姐之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礼斌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胡展坤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产品研发中心总监、子公司深圳市吖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展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之配偶之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展坤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李文轩先生: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资本经营二部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3年6月,任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合肥保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通过佛山市骏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0015%。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文轩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麦广田先生:1991年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4至2015年11月就职于中交城市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12月就职于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至今就职于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股权投资高级副总裁。经委派,担任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泰森日盛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和加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麦广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通过佛山市骏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000038%。除担任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高级副总裁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麦广田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童娜琼女士,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2009年毕业于美国罗格斯大学,会计学博士,美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任美国巴尔的摩大学马瑞克商学院会计学助理教授;2011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会计学助理教授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实务管理经验,给各行业不同企业进行培训授课,曾受邀在国内外专业会议上发表演说,并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众多论文。现兼任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源雲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童娜琼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童娜琼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许柏鸣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林业大学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家具研究开发院院长,兼任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德赛展览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许柏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许柏鸣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董会莲女士: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200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律专业硕士学位,2020年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获EMBA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负责公司、金融、破产类的诉讼和非诉讼;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负责公司投资并购、金融类的诉讼和非诉讼;2020年5月至今任广东普罗米修(福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负责公司投资并购、金融类的诉讼和非诉讼;2022年1月被聘任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指导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期四年),2023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董会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董会莲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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