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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5日

  至2023年1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和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信函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崔健民

  2.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

  3.电话:021-3990 7772

  4.Email:ir@megacoatings.com

  5.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2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14,123.3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14,123.3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8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39.1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376.82万元,超募资金为56,119.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11月2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763891_B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8,514,123.32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586,720.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9,927,402.61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日后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该部分自筹资金为8,586,720.71元,本次置换金额为8,586,720.71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含增值税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42,433,807.35 元(不含增值税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34,391,810.59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应增值税共计人民币9,927,402.61元(其中:发行费用人民币9,365,474.14元,增值税人民币561,928.47元),拟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综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70055761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对上述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14,123.3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70055761_B01号)。报告认为,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3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缴出资标的名称: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麦加”)

  ● 实缴出资金额: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麦加进行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其中实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7,130.00万元,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368.62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8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39.1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376.82万元,超募资金为56,119.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11月2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763891_B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其子公司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麦加”)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实施主体为珠海麦加。

  三、本次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情况概述

  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麦加进行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其中实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7,130.00万元,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368.62万元,两者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7,498.62万元,等同于“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实缴出资及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次向实施主体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实缴出资及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上述借款利率为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

  (二)实缴出资及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X7WB39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01-27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永键

  注册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308-21(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仍在建设中,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股权结构:由公司100%持股并控制。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审计。

  经核查,珠海麦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麦加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设需求而执行的必要措施,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珠海麦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

  五、本次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珠海麦加、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麦加进行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其中实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7,130.00万元,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368.62万元。借款利率为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5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8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39.1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376.82万元,超募资金为56,119.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11月2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763891_B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 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 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因此,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款项拟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付。

  2、 根据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税金款项拟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付。

  3、 募投项目涉及部分日常办公费等零星开支,如水电费用、天然气费用、通讯费用,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部分日常办公费等零星开支款项拟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付。

  4、 公司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垫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四、 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 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安排,向财务部门事先报备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募投项目,并确定以基本户和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范围。如有调整,实施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报备项目清单;

  2、 财务部门根据费用发生实际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明细表,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 财务部根据各募投项目上述明细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定期每月将前期从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定期每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抄送保荐机构审批情况;

  4、 财务部做好明细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户及一般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

  5、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6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八条规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8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39.1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376.82万元,超募资金为56,119.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11月2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763891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包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八条规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本次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麦加芯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9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9:00在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3年11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召集并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00.00万元变更为10,8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100.00万股变更为10,8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3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4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5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8,514,123.32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586,720.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9,927,402.61元(其中:发行费用人民币9,365,474.14元,增值税人民币561,928.47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日后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将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其中实缴出资金额为17,130.00万元,借款金额为20,368.62万元,两者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7,498.62万元,等同于“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应付设备、材料、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7.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02《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计,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600,00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10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10:00在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3年11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营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00.00万元变更为10,8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100.00万股变更为10,8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8,514,123.32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586,720.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9,927,402.61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日后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将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其中实缴出资金额为17,130.00万元,借款金额为20,368.62万元,两者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7,498.62万元,等同于“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应付设备、材料、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7.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02《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计,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600,0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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