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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6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3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广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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