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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直真科技,证券代码:003007)于2023年11月16日、11月17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或函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方案尚未最终确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3-036)。

  除上述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事项尚在筹划阶段,后续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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