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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35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34.08 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3 年 11 月 20 日(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 5,117.78万元(含)至 10,235.55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5 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2 元(含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20,773,833.5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1,029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131,275,906股增加至131,276,935 股。

  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 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200,535股,公司的总股本由131,276,935股增加至131,477,470股。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31,477,47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73,050 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31,404,420 股。

  基于上述已发行股份总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191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20日 , 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434.08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1,404,420×0.91910)÷131,477,470 ≈ 0.91859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35-0.91859)÷(1+0)≈434.08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117.78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235.55万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235.55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34.08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35,798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79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117.78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34.08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7,900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897%。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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