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主体、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代建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莉莉、谭燕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时创能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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