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11月20日,会议如期以现场结合视频和邮件通讯方式举行。
2、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3、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董事长朱拉伊先生未能现场参会,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晓亮先生主持。
4、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修订<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聘用承办公司2023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2023年9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如上市公司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前(2023.5.04)未完成审计机构选聘的,则需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选聘工作。公司积极响应此项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公开招标及公司组建的选聘评审小组评定,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确定拟中标会计师事务所为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和执业能力,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14:30在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0 日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翼诚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2023年9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如上市公司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前(2023.5.04)未完成审计机构选聘的,则需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选聘工作。公司积极响应此项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公开招标及公司组建的选聘评审小组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出聘用建议;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拟聘任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中兴华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C015482
首席合伙人:杨格
中翼诚所前身为成立于2000年1月的广州新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南”),2023年度新中南在整合、吸纳多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秀资本市场审计团队的基础上,于2023年10月完成特殊普通合伙制改制,中翼诚所是广东省第八家完成特殊普通合伙制改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改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2年末,中翼诚所拥有合伙人6人,注册会计师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0人。截至2023年10月末,中翼诚所拥有合伙人15人,注册会计师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人。
中翼诚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551.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1.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0.0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0家,审计收费总额0.00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中翼诚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翼诚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90.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中翼诚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中翼诚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飞,200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期间主要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23年1月开始在中翼诚执业,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负责或参与过珠江股份(600684)、依顿电子(603328)、塔牌集团(002233)、鲁班股份(872018)、斯尔克(834217)的年度审计、挂牌或IPO等专项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俊阳,202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中翼诚执业。曾负责或参与过顺威股份(002676)、光华科技(002741)、佳隆股份(002495)等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朝华,201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3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7月开始在中翼诚执业。曾负责或参与过冀中能源(000937)、华北制药(600812)、新疆天业(600075)、南网能源(003035)、中兴机械(832017)等多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的年度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中翼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11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系以中翼诚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上期审计费用12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25万),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减少10万元,变动比例为8.7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兴华所自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中兴华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410139号)。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2023年9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如上市公司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前(2023.5.04)未完成审计机构选聘的,则需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选聘工作。公司积极响应此项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公开招标及公司组建的选聘评审小组评定,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确定拟中标会计师事务所为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所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并表示若其未能中选本次选聘,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交接及其他相应工作。公司已允许中翼诚所与中兴华所进行充分沟通,目前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建议聘用承办公司2023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及流程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则的要求。经审阅中翼诚所的资格证照等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认可中翼诚所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全票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建议聘用承办公司2023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履行了相应职责。拟聘任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公司已就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了解,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合理,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聘用承办公司2023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承办公司2023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翼诚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提案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提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公司邮箱(jyzy_gd@163.com)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传真或发送至公司证券部。
3、登记地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邮编:514021;传真号码:0753-2321916;邮箱:jyzy_gd@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198”。
2、投票简称:“嘉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晓亮
电话:0753-2321916
传真:0753-2321916
电子邮箱:jyzy_gd@163.com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
2023年 月 日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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