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同意选举叶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选举叶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同意选举叶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董事叶可先生、董事陈于冰先生、独立董事李慧中先生,其中董事叶可先生任主任委员。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蒋薇女士、董事叶可先生、独立董事郑中巧先生,其中独立董事蒋薇女士任主任委员。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郑中巧先生、独立董事蒋薇女士、董事陈于冰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郑中巧先生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总经理陈于冰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对拟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核(简历详见附件),情况如下:
审核了陈代千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认为陈代千先生具有多年管理经验,具备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专业知识以及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
根据审核结果,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代千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代千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生,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1998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获得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2010年获得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合作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至2015年间分别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历任高级经理、助理董事、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兼内核委员。2015年至今就职于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并兼任神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灵译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公司的职务,2023年6月起任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代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代千先生、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陈于冰先生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10%、50%、10%的股份,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750%的股份,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上市公司9.675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陈代千先生、叶可先生、傅耀华女士和陈于冰先生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75%、5.0025%、35.0075%、4.9975%的份额;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10%、50%、10%的股份。陈代千先生与叶可先生分别担任岩山数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宁波步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道准科技有限公司、平潭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事与董事职务,共同担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杉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陈代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陈于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子议案:1-1 选举叶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子议案:1-2 选举陈于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叶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陈于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代千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子议案:3-1选举叶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叶可先生、陈于冰先生、李慧中先生,其中叶可先生任主任委员。
子议案:3-2选举叶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蒋薇女士、叶可先生、郑中巧先生,其中蒋薇女士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同意以上专门委员会的选举,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同意选举叶可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于冰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叶可先生及陈于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叶可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同济大学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上海东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至今担任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担任纽劢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自2023年11月20日起任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50%的股份,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750%的股份,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上市公司9.675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耀华女士与叶可先生系母子关系。叶可先生、傅耀华女士、陈于冰先生和陈代千先生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25%、35.0075%、4.9975%、4.9975%的份额;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50%、10%、10%的股份。叶可先生与徐雷先生分别担任纽劢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的职务。叶可先生与陈代千先生分别担任岩山数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宁波步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道准科技有限公司、平潭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与监事职务,共同担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杉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叶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于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分别于1999年、2002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获得经济学院学士及硕士学位。2002年8月至2014年7月,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中小企业融资部,历任高级经理、董事、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2014年11月起,任公司投资总监。2014年12月1日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1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5月18日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23年11月20日起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于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898,039股。陈于冰先生、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陈代千先生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10%、50%、10%的股份,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750%的股份,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上市公司9.675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陈于冰先生、叶可先生、傅耀华女士和陈代千先生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75%、5.0025%、35.0075%、4.9975%的份额;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10%、50%、10%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陈于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