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87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珠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瑜、陈晓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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