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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及线上同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董事以腾讯会议方式入会。公司监事和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赵钱波女士呈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赵钱波女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赵钱波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总裁谢晓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聘任鲍鸣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哲一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两位具备履职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89)》及其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杨哲一先生简历:

  1989年6月出生,金融学本科,工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工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资管经理、华宝信托高级经理,自2021年1月进入公司,现负责财务中心工作。

  鲍鸣先生简历:

  1988年6月出生,法学本科,具备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自2013年1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负责人,科研项目申报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助理、现任证券部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职期间参与公司IPO上市发行,股权激励、并购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债发行事务,目前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90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现场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周健先生召集,所有监事会成员均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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