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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3-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股票于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11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11月21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一)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和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北京电控回复:截至目前,北京电控不存在与电子城高科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筹划涉及电子城高科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在上证E互动,东方财富股吧等网络平台,关于公司某子公司参与投资算力中心项目,某子公司涉及集成电路研发服务平台等报道。为避免相关信息对广大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说明如下:

  1、公司持有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鱼智联”)36.36%股份,知鱼智联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参与了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基于产业和城市数字化的北京数字经济算力中心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7月1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50)。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35,000 万元,知鱼智联以自有资金投资 1,750万元,股权占比 5%。因该项目公司为新成立的公司,尚未产生营业利润,亦不是电子城高科合并范围内公司,不会对电子城高科的主营业务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集成电路研发服务平台由公司子公司北京电子城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搭建,为集成电路及光电子领域创新主体的研发需求提供服务支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5月26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35)。该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电子城高科持有其55%股权。该子公司现有规模有限,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85.47万元,净利润为-164.90万元,占电子城高科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08%,不会对电子城高科的主营业务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11月21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1.3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4.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0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6.91%,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其他风险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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